关于加强经济合同签订、履行、验收和支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浏览次数:1541

校内各单位:

经全面梳理和重点抽查,2021年上半年经济合同整体状况执行较好,但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采购程序结束后合同签订不及时,二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管不到位,三是合同期限遵守不严格,四是合同完成后组织验收不及时。为规范合同管理,严格合同执行,加快合同支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学校合同实施二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审核合同规范,督察合同执行,做好合同备案;各单位是合同的签订和实施主体,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和落实。部门之间需要分工协作、通力配合,最大限度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二、完整准确将合同履行到位。政府采购法定流程完成后,各单位需在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将直接影响合同备案及后续的合同支付;合同履行过程中,各单位需做好全程监管,做好监管记录,严肃纠正违约行为(包括逾期违约);把握好合同节点,确保如期履行,按时验收。

三、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前述问题,各单位做好自查,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对策,自查情况表电子版于716日前发送国资处合同科王娟娟OA系统。各类项目经费主管部门同步督促项目实施和使用单位尽快履行项目合同的验收、支付等。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继续采取对话提醒、书面督促以及OA系统联络等方式与相关单位加强交流协调,共同做好学校的合同管理工作。感谢大家对学校合同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问题请联系经济合同管理科王娟娟,电话3326853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经济合同执行情况自查表.doc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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