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预算5万元以下设备及空调购置计划线上备案”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1419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零跑腿”的服务目标,在全校范围内实施预算5万元以下设备及空调购置计划线上备案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设备及空调购置计划申报备案。

二、试运行时间

办事大厅申报备案平台自2023328日至2023430日期间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首选为线上备案购置计划,2023430日后,不再接收纸质版购置计划申请表。

三、系统登录

用户可在电脑(PC)端、移动端(手机、PAD等)和多媒体机等多种终端上使用购置计划线上备案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购置计划线上备案申报操作手册》(附件)。登录方式如下:

1.电脑端登录:

1)学校主页—“办事大厅”—“采购和合同管理服务”—“设备购置备案(5万元以下)”,进入服务,发起设备购置备案信息填报,提交备案流程。

2)学校主页—“办事大厅”—“采购和合同管理服务”—“空调购置备案(5万元以下)”,进入服务,发起空调购置备案信息填报,提交备案流程。

2.移动端(以手机为例)登录:

移动APP方式:登录“i师大”—“服务大厅”—“采购和合同管理服务”—“设备购置备案(5万元以下)/“空调购置备案(5万元以下)”,发起申请,进行购置计划备案信息填报,提交备案流程。

四、其他事项

1.2023328日起,备案通过的购置计划备案表单(可在备案平台自行打印)将代替原有的购置计划申请表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2.需要在网上商城点单的采购单位,备案流程结束之后请及时联系国资处老师办理点单业务。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遵照“先备案、后采购”的原则及时进行备案购置计划。

4.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设备/空调购置计划线上备案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1和附件2),了解线上备案申报流程、操作规范,自觉遵守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5.请各单位将备案平台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相关改进意见及时反馈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便后期优化。

 

联系电话:3326853 王老师

3326193 陈老师

附件1.设备购置计划线上备案申报操作手册.docx

附件2.空调购置计划线上备案申报操作手册.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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