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浏览次数:545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教发厅函〔2023〕11 号)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关于河南省高校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高实〔2023〕2 号)要求,为持续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传播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应急能力水平,推动我校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和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3年6月在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同时开展。

1.宣传教育培训。围绕此次实验室安全生产月主题,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东西校区提供宣传展板,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师生参观,印发实验室安全应急速查手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讲座,邀请新乡市特种设备协会到我校进行线下培训,提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和知识水平,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办证上岗。

2.实验室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安全隐患通报整改“回头看”行动,主要针对2023年4月份安全隐患通报,要求各教学单位整改到位,对于未落实整改要求的,确认后进行全校通报。

3.组织应急演练。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组织应急演练活动,帮助师生熟练处理实验室安全紧急突发事件,掌握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技能,提高多部门协同联动应对突发事故能力。

4.组织废旧试剂专项清理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定期清理废旧试剂,无累积现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各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存放多年、无法继续使用的废旧化学试剂(含未知试剂)进行集中清理,各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将无法继续使用的废旧化学试剂(含未知试剂)自查清单报实验室安全与信息科(文渊楼308A),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处置。

5.配发安全防护用品。为推进实验室危废收集操作规范性,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各教学单位需求为相关实验室提供危废收集专用漏斗;根据调研情况,为全校辐射装置管理人员定制辐射防护服,配发个人剂量监测卡,保证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活动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生产月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有特色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各教学单位要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技能培训,提高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安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实验室安全规范化管理,为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