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毕光福发布时间:2025-12-16浏览次数:12

校内各单位:

严格落实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我校采购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6年度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各单位制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时,要对采购项目进行同步规划,做到“项目必需、标准合理、采购规范”

充分做好项目储备。坚持“项目在先论证前置准备充分”,避免“先要经费再找项目”。

统筹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统筹考虑立项、采购、供货或施工、验收、付款等环节及其时间要求,做到“早调研、早论证、早立项、早采购”。

二、充分准备申购材料

开展市场调研提前通过咨询、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市场调研,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等相关情况。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 个,并具有代表性。

及时提交采购材料。各单位根据调查结果和采购需求,对采购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尽早申请立项。立项通过后,安排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将完善、准确的申购材料提交国资处招标采购科申购材料务必与申请立项材料的标准保持一致

三、注意把握关键环节

(一)项目立项的重要时间节点

结合每年6月、9月和12月三个重要资金支付进度考核时点,考虑到必要的工作流程,请各单位在谋划采购工作时注意如下时间节点:一是9月30日前经费到期的项目,须在3月前完成立项;二是列入当年预算的采购项目,6月前完成立项;三是列入预算调整的其他采购项目预算调整完成后第一时间申请立项;四是涉及进口仪器设备的采购项目,须经费到期前至少10个月完成立项并向国资处提交采购材料。

其他特殊采购项目,需根据货物、服务启用时间的要求,提早准备、完成立项。

(二)采购流程及时间要求

以预算400万元以上、实行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为例,从启动采购流程到完成供货一般需要90270天。主要时间节点包括:(1)政府采购意向公示30日(在此期间,各单位可同步申请项目立项向国资处提交采购材料);(2)预算分解、政府采购批号备案、审批510个工作日;(3)发布招标公告20日;(4)确定中标人3个工作日;(5)采购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6)质疑期7个工作日;(7)合同签订及备案审核1015个工作日;(8)供货、验收约20180日。

如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流标、复议、质疑投诉处理、调查取证以及不可抗力、意外情况等因素,周期还进一步延长。

(三)审核、优化合同关键条款

合同签订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服务标准、付款方式、考核办法、责任与义务等合同内容进行重点审核,维护学校益。

四、严肃纪律,防范风险

采购工作是学校经济活动的重要一环,也是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点较为集中的区域。各单位要自觉维护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规拆分项目,不得串通潜在供应商、向其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超预算、超标准、重复采购。采购人对采购过程中获悉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采购实施中的具体工作,请与招标采购科联系。

联系人:毕光福  陈志超  

联系电话:3326193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2.《河南师范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3.《河南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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