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ZFW-2025-31
2、项目名称:河南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重点实验室(平原实验室)搬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978000.00元,最高限价:978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全国重点实验室(平原实验室)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整体搬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4.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供应商应对所有设备和服务内容进行总报价。
4.3项目服务要求:实验室仪器及配套的附属设备完成搬迁及安装调试,玻璃耗材需搬迁至指定位置。实验室设备搬迁,设备数量多,价格高,维修成本大,因此在拆解、搬运、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保证设备绝对安全,需要使用专用搬迁设备进行安全运输和安装,且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中的各项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搬迁服务。
4.4搬迁起止地点:须从旧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东路46号河南省师范大学东校区河南师范大学综合实验实训楼)搬迁至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原武镇河南省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新区))指定位置;
5、服务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整体工作,遇特殊情况具体根据采购人工作完成情况双方协商搬迁时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公开比选文件
1、请于2025年12月23日09:00至2025年12月25日17:30止(北京时间),以电子方式进行获取文件,公开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包,售后不退。
2、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将获取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gmzbxsbm@163.com邮箱后,代理机构将回函告知缴费渠道和填写资料,填写完整并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公开比选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提供获取文件资料不全的供应商将告知其原因,在获取文件期限内可以修改补充后重新发送获取文件资料。请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3、获取文件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可加水印)。
4、注意事项:供应商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获取文件资料),为保证获取文件的顺利进行,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17303713320)。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公开比选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四、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发送或者未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应答文件指定提交邮箱109328091@qq.com。
五、应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新乡市鸿源街北段牧野花园小区东面门面房);
3、本次开标为远程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联系方式需保持畅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本次公开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河南师范大学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
联系人:毕老师、陈老师
联系方式:0373-3326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
联系人:周鸫
联系方式:17303713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鸫
联系方式:17303713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