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动物医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各项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实验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方式
1. 实验室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
2.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原件一律由实验室统一保存。
3. 仪器管理责任到人,仪器负责人和责任人共同制订完整的操作规程和详细的维修保养制度,责任人必须熟悉仪器的操作规程,并定期检修和维护保养。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每个月末要进行一次小规模的维护,每学期的期末要做一次彻底的检修和维护(特别是PCR仪、空调、超低温冰箱)。
4. 仪器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仪器的日常检修及维护保养清洁。对故障仪器要求负责人及时维修。
二、使用要求
1. 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进行实验操作和仪器使用培训。使用仪器前必须了解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爱护仪器、细心操作,熟悉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说明,征得仪器责任人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使用。
2. 使用仪器时,应首先检查是否清洁,有无损坏。开机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仪器负责人,不报者追查其责任。
3. 保持仪器清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防止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的污染。
4. 实验完成后切断电源、水源,将仪器完好归位,并做好清洁工作。及时清理工作台面,摆放整齐,保持仪器整洁和完好可用状态。
5. 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改装仪器设备或擅自带出实验室。
6. 禁止私自带领他人使用或外借实验仪器。借用者须经导师或仪器责任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仪器负责人有责任指导其正确使用并督促及时归还。
7. 仪器设备使用中出现故障(损坏),应及时报告仪器负责人,仪责任人及时联系维修,并做好详细的损坏、维修记录(包括维修人员联系方式)。
8.对新购置的仪器,全体实验人员需统一学习操作规程和维护条例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注意事项与处罚规定
若属于不遵守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应视情节轻重承担一定经济赔偿。对于使用仪器未按正常操作的(罚款5元)、不关电源(罚款15元)、使用后未清理仪器或移液器未调回最大量程(罚款10元)等情况,处以相应罚款。例会时通报并交纳罚款或从后续补贴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