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产动物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实验室实验操作管理规定

时间:2026-07-21浏览:11设置

水产动物医学实验室实验操作管理规定


1.新进入研究室人员,必须在专人指导下完成实验,完全熟悉各项规程之后方可独立操作。

2.爱惜研究室财产,按照操作规程合理使用,使用完后将仪器恢复至用前状态,所用物品放回原位,摆放整齐。

3.尊重他人,不乱拿乱用他人物品,借用应经本人同意,用毕及时归还。

4.当发现研究室存在垃圾、水渍等卫生问题,应及时通知值日生进行清理。

5.当发现研究室仪器运转发生异常,应及时关闭仪器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6.安全起见,污染区所有仪器需带手套操作。非污染区所有仪器都应当赤手操作,禁止戴沾有试剂的手套操作任何仪器。

7.琼脂糖凝胶制作完成后,须将梳子、挡板用酒精棉球擦拭干净。梳齿朝上,挡板斜靠放置,并将操作台清理干净。

8.在超净工作台中操作完毕后,须将所用杂物及时取出并清理操作台,保证超净台内部干净整洁。

9. 使用移液枪时应注意:当枪头中吸有液体时,移液枪不能平放或倒置;切忌将液体吸到移液枪内,以防移液器中的弹簧因腐蚀而损坏;注意移液枪的枪头端应远离火源。移液枪用完后必须将量程调回最大量程。

10. 在烘箱内烘干塑料用品(如枪头盒)时,勿置于烘箱最底层,以防烧毁器皿。烘干的物品应及时拿出放在干净的泡沫盒内,方便他人使用烘箱。

11. 做实验时应在本人相应实验台做,并保持洁净。若使用他人实验台须征得同意,使用结束后清理干净,保持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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