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产动物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实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6-07-21浏览:11设置

水产动物医学实验室管理规定

一、人员管理

1.本实验室人员

1)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喧哗、打闹。

2)室内人员应保持个人桌面整洁有序。尊重他人,不乱拿乱用他人物品,借用应经本人同意,用毕及时归还。

3)对于经常扰乱学习室秩序、影响他人而多次劝告又不听者,告知实验室相关负责人或老师。

4)做实验时应在本人相应实验台做,并保持洁净。爱惜实验室财产,按照操作规程合理使用,使用完后将仪器恢复至用前状态,所用物品放回原位,摆放整齐。

2.进入本实验室的本科生

1)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安静,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喧哗、打闹。

2)进入实验室前了解实验室仪器使用规范和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熟知仪器操作规范方可使用实验室仪器。

3)爱惜实验室财产,按照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在相应实验台做实验,使用完后将仪器恢复至用前状态,所用物品放回原位,摆放整齐。

4)实验结束后,清理实验台和垃圾篓,打扫干净方可离开实验室。

3.非本实验室人员

非本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须敲门,经实验室人允许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非本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后,不许大声喧哗打闹,以免影响实验室人员工作或学习,若有事情需要讨论可在实验室外。

使用本实验室相关仪器或试剂,必须遵守本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二、仪器管理

详见《水产动物医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和《水产动物医学实验室仪器清单》

三、卫生管理

详见《水产动物医学实验室卫生管理规定》

四、实验操作管理

详见《水产动物医学实验室实验操作管理规定》

五、实验室仪器或试剂借用须知

实验室仪器和试剂详见《水产动物医学实验室试剂清单》

和《水产动物医学实验室仪器清单》

1. 实验室仪器禁止借出使用。

2. 非本实验室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须经实验室相关人员同意,并指导监督,按正常操作流程使用实验室仪器。

3. 非本实验室人员借用实验室试剂须经相关人员同意,使用结束后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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