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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2-04-22    浏览次数:11337

各学院(部)、研究生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大学生志存高远、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大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而努力奋斗,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决定开展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情趣高尚,牢固树立认识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在校级三好学生基础上进行。

3.各学院(部)根据指标数按以下顺序和所获荣誉多少确定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人选,等额推荐。

A.三好学生标兵

B.三好学生

C.优秀团干

D.优秀团员

E.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4.同等条件下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或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或区域重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

在满足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三好学生标兵应更加突出对全省大学生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发展更加全面,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更加卓越,在追求进步、回馈社会、报效祖国等方面意识更加强烈,在帮助他人、服务集体、辐射周边等方面行动更加自觉,在专业实践、创新创业、体育艺术等方面成绩更加优异,在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共同进步上成效更加突出。

从本次推荐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人选中产生。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模范学生干部”称号。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在校级模范学生干部基础上进行。

3.各学院(部)根据指标数按以下顺序和所获荣誉多少确定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等额推荐。

A.模范学生干部

B.三好学生标兵

C.三好学生

D.优秀团干

E.优秀团员

4.同等条件下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或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或区域重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机构;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班级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有良好的基础文明创建氛围,班级成员能够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成员普遍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五)在评奖学年内发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参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

2.存在考试不及格现象。

3.学籍变动未满一年或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完成学业。

4.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违反课堂纪律,不遵守无手机课堂要求被通报。

6.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

7.消防、实验室、宿舍等方面发生安全事故被通报。

8.班级中有学生受纪律处分、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不得参加先进班集体推荐。

9.学校其它文件明确规定不能参评的。

三、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分配名额见附件1,各学院(部)可从本次推荐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人选中推荐省级三好学生标兵人选1名;报送材料时注意排好优先顺序;研究生指标由研究生院统筹分配并由研究生院统一审核汇总。

2.各学院(部)可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2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2个,报送材料时注意排好优先顺序。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评先工作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评选过程中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或区域重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2.以学院(部)为单位按相关要求推荐候选人并在院(部)内公示3天,学校审核后将最终推荐名单公示5天

3.各学院(部)负责申报材料审查、推荐;经学校复核有不符合推荐标准的,该名额收回作弃权处理,不再递补。

4.未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

五、材料报送

由学院组织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表(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表(附件4)注意排序,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装入档案袋(标注学院名称),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生成压缩包,以“XX学院省级评先评优材料”命名)通过U盘拷贝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致远楼422室)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月29日18:00。

联系人:郭委  联系电话:0373-3329373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省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表.xls

附件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docx

附件4: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表.xls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