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书卉发布时间:2025-03-27浏览次数:157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普通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4〕34号)、《河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专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草案)》要求,开展2024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范围

本次自评范围为2023年本科专业评价结果为B+和B-的专业(附件1)。

二、自评方式

(一)相关专业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自评,形成年度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结合建设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等(见附件2),字数2000字以内

(二)教务处协同财务处组织召开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自评汇报会A类创建专业汇报时间为10分钟,B类创建专业汇报时间为5分钟。汇报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部)将年度绩效自评报告(5份,简装双面签字盖章版)于2025年4316:00前交至文渊楼207,自评报告电子版与汇报PPT通过以下链接同步上传(https://f.wps.cn/g/rpfBp8Dh/)。

四、其他

对预算执行缓慢或与绩效目标存在较大偏差的项目,将采取减少或暂停后续经费支持等措施。

联系人:郝晓燕  刘书卉  联系电话:3326194

 

附件:1.参评专业清单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5年3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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