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普通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4〕34号)、《河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专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草案)》要求,开展2024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范围
本次自评范围为2023年本科专业评价结果为B+和B-的专业(附件1)。
二、自评方式
(一)相关专业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自评,形成年度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结合建设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等(见附件2),字数2000字以内。
(二)教务处协同财务处组织召开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自评汇报会,A类创建专业汇报时间为10分钟,B类创建专业汇报时间为5分钟。汇报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部)将年度绩效自评报告(5份,简装双面签字盖章版)于2025年4月3日16:00前交至文渊楼207,自评报告电子版与汇报PPT通过以下链接同步上传(https://f.wps.cn/g/rpfBp8Dh/)。
四、其他
对预算执行缓慢或与绩效目标存在较大偏差的项目,将采取减少或暂停后续经费支持等措施。
联系人:郝晓燕 刘书卉 联系电话:3326194
附件:1.参评专业清单
教务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