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26浏览:1430设置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文件精神和《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学部实际,特制定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罗红艳 陈 勇

长:卜彩丽 康淑霞  肖广军 苗学杰 衡书鹏

  员:王宏伟 刘小先  王春丽石晓波 刘素玲 崔新媛   

尹晓炯 尹晓翠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条件及申请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自主选择专业

1.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和特长(尽可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获得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优先考虑),在新专业更能发挥本人兴趣和特长的;

2.应征入伍退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在复学时提出自主选择专业申请;

3.学生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参军退役复学时,因特殊原因学生原所学专业(或该专业对应年级)取消的;

4.学生入学后因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需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材料且经校医院鉴定),并经学校审核判定,确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自主选择专业

1.未取得学籍的;

2.跨学历层次的;

3.以音乐、美术、体育、对口、单独招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转为非同类别的(在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不受此条限制);

4.定向培养的;

5.中外合作办学类、软件类各专业转入到普通类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类、软件类各专业仅可在同类专业互转);

6.在校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7.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8.已达退学程度的;

9.原则上大学四年级不再转专业;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自主选择专业申请填报

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申请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29日;跨专业大类自主选择专业申请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3月8日符合自主选择专业条件且有选择专业意愿的学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交所在年级辅导员进行审核。

每位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学生申请自主选择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鼓励有自主选择专业意向的学生转专业前试听拟转入专业的核心课程),并了解拟转入学院(部)的考核办法及接收计划,慎重理性提出转专业申请。

学部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设成绩、学分、绩点和人数限制。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表者视为无自主选择专业需求。

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接收计划名额

根据教育学部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对转入专业的学生名额实行总量控制。按专业招生培养的专业,接收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当前年级学生人数的10%;按大类招生培养的专业,接收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上一年级学生人数的10%。详见以下教育学部自主选择专业接收计划表:

教育学部自主选择专业接收计划表

专业(类)名称

2023级

2022级

2021级

专业

人数

接收计划人数

计划占比

专业人数

接收计划人数

计划占比

专业人数

接收计划人数

计划占比

专业大类内计划数

跨专业大类计划数

合计

专业大类内计划数

跨专业大类计划数

合计

专业大类内计划数

跨专业大类计划数

合计

教育学

44

1

4

5

11.4%

90

2

7

9

10%

78

2

6

8

10.3%

学前教

116

3

11

14

12.1%

23

1

2

3

13%

24

1

2

3

12.5%

小学教

117

3

9

12

10.3%

88

2

7

9

10.2%

教育技

76

2

6

8

10.5%

114

3

9

12

10.5%

94

2

8

10

10.6%

心理

72

2

6

8

11.1%

97

3

7

10

10.3%

97

2

8

10

10.3%

 

 

 

 

 

 

 

 

 

 

 

 

 

 

 

 

 

四、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入考核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相关要求,教育学部将采用下述办法对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1.对申请转入教育学部的其他学院学生,需提供:(1)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和特长的相关佐证材料;(2)原专业入学以来的成绩单(含课程成绩及学分绩点)。                   

请申请转入的同学在2024年3月20日至21日将兴趣和特长证明材料,成绩单送至田家炳813办公室;

2.考核形式。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100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及专业素养。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100分制):学部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每组面试成员由不小于5人构成。最终面试成绩为所有评委给出面试成绩的平均值

3.录取办法。各专业最终依据学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我部各专业计划接收的学生人数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4.当面试总成绩相同时,考核组综合考虑兴趣和特长佐证材料,以及原专业课程成绩及学分绩点,择优接收。

   五、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学籍管理与成绩记载办法

1.对于2022级申请转入我部的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必须降级到2023级进行学习。对于2021级申请转入我部的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必须降级到2023级进行学习。

2.经教务处审批同意自主选择专业的学生,到教务处统一办理校内自主选择专业和学籍异动手续;

3.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手续办理完毕后,要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对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必修课程或实践环节,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进行补修;

4.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经转入学院(部)确认后,报教务处审核,予以认定;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按全校公选课予以认定。

六、该方案解释权归教育学部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同学院(部)专业大类内用)(1).doc

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跨专业大类用)(1).doc

 教育学部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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