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肖亮亮发布时间:2018-03-19浏览次数:80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和党务骨干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报考,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和党务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2.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推荐人员必须是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请认真查阅各博士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按照各个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及时做好报名工作。

4.所有报考人员均应在考试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需认真如实填写《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首先经所在学校思政(党务)工作部门(辅导员报考加盖学工部公章,其他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或党务工作者报考加盖党委宣传部公章)、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本人持《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工作证) 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审核签章。资格审查结束后,方取得报考资格。

http://www.moe.gov.cn/s78/A12/A12_gggs/A12_sjhj/201803/t20180306_328920.html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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