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的通知

发布者:何欢发布时间:2018-04-27浏览次数:379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支持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创作传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组织开展2018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征选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出一批准确阐释党的创新理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当代中国现实、倡导新人新风的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力作,商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工程内容

(一)剧本创作和征集

面向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征集优秀网络视听原创节目剧本与创意。

报名材料应包括:作品基本信息(包含作品名称、节目类型、作品权利人、时长等信息)、剧本大纲(包含1000字左右的梗概)、拍摄方案(包含预算、拍摄班底组成等基本情况)以及申报机构和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 )剧本评议

 1.各省局负责本辖区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初评工作,选定符

合要求的项目报总局。

 2.总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评议。符合要求的作

品,列入《网络视听节目优秀作品创作规划》。

(三)剧本完善和创作推进

 1.总局与列入《网络视听节目优秀作品创作规划》的作品的制作机构签订《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协议书》,并根据入选作品的质量、体量等因素,向制作机构发放一期补助资金以扶持创作。

 2.制作机构在总局的引导监督下完善剧本和拍摄方案,推进

拍摄制作。

(四)作品评议

 1.列入《网络视听节目优秀作品创作规划》的作品,各制作机构提交摄制完成的成片,省局初核后将成片和相应材料报送总局。

 2.总局组织专家对作品成片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作品,列入《网络视听节目优秀创作目录》。

 3.根据成片质量、摄制成本等因素,向制作机构发放二期补助资金和证书。

(五)作品展播推广

推荐各视听网站购买、播出《网络视听节目优秀创作目录》优秀节目,组织各网络广播电视台和重点视听节目网站集中展播优秀作品。

三、作品要求

(一)节目导向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

2.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现实题材为主。

(二)节目主题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守中华文化立场;

2.弘扬革命文化发扬优秀革命传统;

3.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聚焦中国梦主题;

4.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5.反映改革开放40年党和国家事业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的巨大变化、人民群众在这一历程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阐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

6.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辉煌成就,向建国70周年献礼。

(三)节目类型

互联网首播的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栏目。

四、实施安排

(一)报名机构按要求提交作品剧本大纲等材料。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完成本地区材料初评,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报送总局。此项工作5 30 日前完成。

(二)总局组织专家完成材料复评,制定《网络视听节目优秀作品创作规划》。此项工作831日前完成。

(三)各制作机构提交摄制完成的成片,省局初核后将成片和相应材料报送总局。

(四)总局组织专家完成作品成片评议,制定《网络视听节目优秀创作目录》,并做展播推广准备。

五、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广泛征集优秀节目。

(二)坚持“精品”原则,对作品严格把关,宁缺毋滥,优中选优。

(三)报名材料务必齐全、规范。510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至勤政楼310办公室。参评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的《2018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剧本推荐表》,纸质版要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word 版)发至邮箱hnsddwxcb@163.com

联系人: 欢,电话:3325863

附件:2018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剧本推荐表.doc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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