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刘吉磊发布时间:2021-04-07浏览次数:6715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身心健康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学生践行理想信念,树立奋发向上、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新乡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高校开展2021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我校在校大学生、研究生,2020级新生不予参评。

二、评选名额

原则上按照除2020级新生外的在校生人数进行分配.我校共计评选60名,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标准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不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上积极向上,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热爱专业学习,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养,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名列前茅,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3.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提高自身审美和人文素养,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

4.严于律己、品格高尚。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行为准则,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品行优良、恪守公德,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四、评选方式及报送要求

1.各学院要对推荐人选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人选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本科生评选工作由党委学工部、学生处负责,研究生评选工作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负责,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评选工作由新联学院党委负责。

2.各主管部门要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2021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粘贴一寸彩色照片)、汇总表(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于418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勤政楼310办公室)。以上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nsfdxxcb@163.com

联系电话:3325089 

附件:

1.2021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名额分配表.docx

2.2021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审批表.docx

3.2021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汇总表.docx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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