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中获佳绩

发布者:石晓倩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1218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人社发〔2023〕17号),商学院被评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我校教师宋京双荣获“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刘志芳、闫庆来、史水娥、谢明胜4位教师获得“河南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精神,我校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各单位推荐、专家初审、公示等程序,按照省厅分配名额,我校共推荐1个先进集体、5名先进个人,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复审,我校推荐的1个先进集体和5名先进个人全部通过,通过率为100%,位居全省前列。

本次表彰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传统,表彰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立良好师德师风,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 李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