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当你们离别母校,走向社会,开始崭新的生活,此时此刻,我们相信,你们一定没有忘记,当你们的求学之路遭遇困难的时候,是国家助学贷款帮你们圆了大学之梦,学校和银行的工作人员为了你们能早日获取贷款,安心学习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的诚信还款就是对母校、对银行、对社会最大的回报。为了你的良好信用记录,请仔细阅读以下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一、正确认识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并非无息贷款,在学生就学期间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后要自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是国家开发银行结息日,如若你暂时不能偿还本金,请你一定记得在结息日前把每年产生的利息充值到贷款专用支付宝,以免造成违约,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二.两大网站——偿还助学贷款的关键途径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是你本人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和查询贷款及应还款信息的助学贷款官方网站。若贷款信息由学院代为输入,登录名默认为高校代码(13502)+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8位随机数字,首次登陆系统可以修改密码,若忘记密码可联系学院或各院(系)资助专业进行密码重置。
2.支付宝网站(http://www.alipay.com)是你偿还助学贷款本息的唯一网站。你可通过“在线系统”首页和“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模块查看你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可通过“在线系统”首页查看。(如果忘记自行更改后的密码,请联系支付宝客服热线,建议你将支付宝与手机关联,以方便找回密码。)
三.具体还款类型
1.利息偿还:你将于毕业当年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于毕业之前申请提前还款。(自贷款本金发放日起,至合同到期的前一月,偿还助学贷款均属于提前还款。)本金未还清的小伙伴可以在每年11月20日之后通过在线系统“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模块查看本人当年应还利息金额,并于12月20日(结息日为当年的12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你的贷款支付宝账户。系统将于12月21日统一划扣,扣款情况可以在次月初登录在线系统查询。当年未能按时付息的将会出现“违约记录”。贷款每个月都会产生利息,你在还款前务必登录在线系统查看应还本息,不要按照上个月查看的本息进行充值支付。
2.提前还款:如果你需要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登录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查看应还本息总金额,于当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你的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21日支付宝统一划扣)。次月初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 中“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模块查看贷款是否结清 (贷款余额为“0.00”时证明贷款已还清)。如当月未能正常还款,需下个月重新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 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支付宝扣款日为次月 20日; 10月 16日—11月 30日提交申请,支付宝扣款日为 12月 20日。
3.逾期还款: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利息和到期本金没有按时偿还的同学,需要进行逾期还款,此时不需要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只需在每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你的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即可,每月21日支付宝统一划扣。
四.违约责任
珍爱信用记录,追求卓越人生。如果你不小心产生违约记录,你将承担如下责任:
1.个人信用记录会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你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2.全国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将公布违约名单及其相关信息。
3.本金逾期超过三个月并被证明是恶意欠款的,将追究你相应的法律责任。
毕业之后,如果你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登录“在线系统”变更相关信息,以便学校在需要时能及时与你取得联系。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按时还款,如期履约,是每一名贷款学生的义务,也是你对社会、国家和学校的回报;恪守信用,自信自立,不仅向社会展示了良好的个人品质,也是对自身贷款信用和声誉的珍惜与维护。希望你能高度重视,主动与学校保持联系,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联系方式:学生处:王老师0373-3329352、
理工学院资助专员:王老师 3328119
人文与艺术学院资助专员:李老师3664177
教育科学学院资助专员:谷老师3664137
经济与管理学院资助专员:宋老师3664131
政法学院资助专员:丁老师3664182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资助专员:孔老师3664106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