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工部:关于2017-2018学年院内单位申报设置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浏览次数:859

   

院内各单位:

为了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参与各项工作的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新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院学〔201810号)文件精神,现把2017-2018学年院内单位申报设置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用工单位申请的勤工助学岗位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按需设岗,既要控制岗位的劳动强度,又要兼顾效率优先。

二、此次岗位职数申请仅限于固定岗,临时岗位需求不在此次申请之列。

三、申请程序

    1.校内单位需设置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由设岗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

    2.请于524日下午5:00前将填写好的《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报送至图书信息楼507学生处办公室,逾期不办理。电子版直接发送至邮箱xl0025@htu.edu.cn

    3.学生处对校内单位提交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审核,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4.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将在校园网上公示设岗情况及招聘要求,面向全校学生招聘。

5、各用工单位根据学院核定的岗位数目,择优选拔符合岗位需求的学生经公示后统一上岗。

四、相关要求

1.各设岗单位需指定一名正式职工负责本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管理,该人员要及时对本部门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活动的申请、考核、工资发放表等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与报送工作。

2.校内勤工助学学生正式上岗后,用工单位应于每月5日之前把本单位上月勤工助学学生的工资发放登记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学生处(电子版发送xl0025@htu.edu.cn),学生处统一报财务处发放。

3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本次申报涵盖2018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从2019年开始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新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doc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xls

附件3:勤工助学工资发放登记表.xls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党委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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