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部门关于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院2018年征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1.征集对象:全体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2.年龄要求:
男性在校非毕业班学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本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4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女性在校生、毕业生,年龄为17到22周岁(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3.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30%、-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0%、-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任何一眼矫正视力>4.8,矫正度数<600度,合格。
二、报名时间
男兵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有意愿从学院走兵的学生尽量选择在6月10日之前报名);直招士官(毕业生,符合专业要求)与女兵报名时间:请关注全国征兵网。
三、报名方法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然后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
四、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1、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2、关于“应征地”,既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也可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
3.填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时应注意:
文化程度:本科(三本)
学校所在地: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应征地: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学校资助部门地址:新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453000
主要经历(手写;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起止时间填写模板:2000.9---2005.7,职业:学生,证明人:班主任或辅导员;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由辅导员填写签名并盖学生处的公章)
学费补偿表: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河南省新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453000);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河师大财务处 宋来忠 签字盖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学生处 王星举 签字盖章)
4、男性应征学生在学院所在地应征的,需携带身份证,前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统一安排体检、政治考核;在家庭所在地应征的,应加强与当地兵役机关的联系。应征女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由上级征兵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务必确保手机的畅通。
五、优待政策
应征入伍时
1.“四优先”。优先确定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
2.保留学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入伍当义务兵的,服役期间原就读(录取)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3.岗位保留。征兵时被批准入伍的,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优先入伍服兵役;服役期间有关单位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
部队服役期间
1.考学。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2.保送入学。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海防部队独立营级单位的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3.提干。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4.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在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时,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退伍就业
1.复工复职。《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在征集期间,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服役期间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
2.定向考录。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主要招录大学生士兵。
3.复学优惠。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习,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习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5.升学优先。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三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扶持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每户每年最高9600元。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经济补助
1.优待金。在职职工被征集服现役的,原单位应当发给批准入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义务兵期间,当地政府每年发给家庭优待金。我省规定: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我省义务兵优待金每人在7278-30825元之间。2017年新乡市牧野区义务兵优待金每人19200元。在部队立功受奖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
2.学费补偿。对入伍当义务兵和士官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3.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享受退役养老、退役医疗、退役失业保险。义务兵:第一年每月850元,第二年每月95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士官:下士第一年每月4130元,中士第一年每月5259元,上士第一年每月6113元,四级军士长第一年每月7078元,第级别越高工资越多。
4.退役金。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回到地方我省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士官退役将享受更多经济补助。
补助 科类 | 优待金 | 学费 补偿 | 津贴费 | 退役金 | 入伍生活补助 | 总额 |
本科(三本) | 38400元(根据2016年牧野区发放标准) | 32000元 | 19200元 | 23000元 | 5000元 | 117600元 |
六、政策咨询监督
1.网上咨询: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关注微信:河南省征兵信息服务平台(微信号:henanzhengbing)
3.电话咨询: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373-3664100
七、工作要求
1、各分学院分别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学院的征兵工作。
2、各分学院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征兵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宣传动员,通过网络、短信、QQ、微信、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把大学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等精准传达到每个学生。
3、各分学院要积极组织、指导学生进行网上报名,与不在校的毕业生保持联系。对有意向参军的学生耐心做好政策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在办理入伍学生政治考核、学费补偿、保留学籍以及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做好及时到位的服务工作,为大学生入伍开辟“绿色通道”。
4、各相关部门在征兵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今年征兵工作任务。
联系人:吕利敏
联系方式:0373-36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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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