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原2016级本科学生高美铃(学号:1601074079),经查,您于2017年5月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学一年,应于2018年5月申请复学,但一直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经2018年6月28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您进行退学处理。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到原所在学院说明情况,逾期未到校说明情况者,该公告视为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退学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告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