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申报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9   浏览次数:423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就业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动我院就业创业教育深入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教学〔2016155号)要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将组织开展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我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立我院就业创业师资提高激励机制,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提升我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

二、认定名额

河南省在全国范围内首批认定10名大学生就业指导名师、10名大学生创业指导名师。

三、认定范围

就业指导名师主要限于从事就业指导工作并具有就业指导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获得全国就业指导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就业指导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也可申报。

创业指导名师从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投融资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且具有相关高级职称或中层以上职务的人员中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爱国敬业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身心健康,热爱就业创业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从事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三)熟悉国家及我省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能够为大学生解读就业创业政策,并为政策落实提供指导服务。

(四)长期从事就业创业方面工作,并具有一定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

(五)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省组织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并能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六)获得国家及省级组织的就业创业相关培训证书,并能指导和带动本地本单位的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培训工作。

(七)获得省级及以上就业创业成果奖(国家级就业创业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就业创业成果奖为负责人或主持人)。

(八)就业指导名师需参加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就业技能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赛事,并取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以上或优秀指导教师奖。指导的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都很高。

(九)创业指导名师需参加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取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以上或优秀指导教师奖。有过创业实践经历或指导的大学生成功创业。

五、认定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人员可自行向所在高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由所在高校向省教育厅推荐,每所高校限报2人。其他单位从事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人员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所在机构或单位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每个单位限报2人。

(二)评审认定。省教育厅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认定委员会,采取网络打分和集中打分,并进行说课或现场教学展示。省教育厅根据专家打分结果,对省级就业创业指导名师人选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各方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公布。

六、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须在827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图书信息楼607室),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包括就业创业指导名师推荐表、职称证书(职务证明)、个人从事就业创业工作经历及成果、所获荣誉及证书,各种相关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即可,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94682647@qq.com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名师推荐工作,深入挖掘,认真遴选,切实把最优秀的就业创业指导人员推荐上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联 系 人:王潭

联系电话:18937375788

电子邮箱:94682647@qq.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评选推荐表.doc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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