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19〕40号)精神,现将有关2019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量大、时间紧张、需切实加强重视
1.根据生源地贷款(本通知内的生源地贷款专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工作流程,借款学生相关申请手续在学生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由高校将学生《受理证明》中的“回执院验码”等信息逐个录入生源地贷款系统中;
2.截至目前我院新乡校区生源地贷款人数已经近4000余人,且生源地贷款系统中没有设置院系操作权限,所有回执录入工作均需由高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而工作量非常大;
3.为确保我院今年生源地贷款学生回执录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院(系)务必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
4.自2018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将加盖电子签章,学生出具的受理证明非彩色打印时,电子公章可以为黑色,不影响相关手续办理。
二、生源地贷款学生回执院验码等信息汇总
为提高工作效率,学生处本年度继续通过分化汇总、集中录入的方式开展本年度回执录入工作:
1.学生处根据生源地贷款系统中的申请信息结合学院学籍、录取数据向各院(系)下达《2019年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表》,表中借款学生基本信息已经完善;
2.各院(系)按照表格内学生数据在学生到校报到时收取学生《受理证明》(上下两联,上联交各院(系)汇总,下联学生个人留存)。特别注意:务必在上联左上角空白处写明“院(系)、年级、专业、学号、联系电话、辅导员姓名”,并将《受理证明》左下角“回执院验码”填入《2019年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表》预留位置中;
3.在校生及2019级专升本新生的《2019年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表》于9月6日上午11点前交学生处,《受理证明》请按照《信息表》排序编号后交学生处。特别注意:《受理证明》和《排序表》必须是一一对应。
4.因地方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贷款申请工作受理时间较长,系统中数据为动态数据,如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办理手续而下发数据中没有,则各院(系)直接按照表格格式补充数据即可;
5.2019级普本新生的《2019年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表》于9月11日上午11点前交学生处,《受理证明》请按照《信息表》排序编号后交学生处。特别注意:今年有外出实习的院(系)要特别注意,务必在学生离校前及时收集学生《受理证明》;
6.对已经报到但未提交《受理证明》的生源地贷款借款学生,各院(系)应及时进行核实情况并进行回执院验码录入,如学生自愿放弃贷款则在数据表院验码位置中注明“放弃”;如学生未报到,则注明“未报到”(其他如休学、退学、入伍等不能完成贷款办理的都需注明)。
生源地贷款学生《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系统录入工作是决定学生贷款是否能够获得审批的决定性条件,因此请各院(系)务必切实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填报数据。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学生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