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对2020届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5   浏览次数:2799

各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贷后管理工作,广泛宣传有关助学贷款、金融、征信知识。同时,确保2020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后办理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的顺利进行,作为开展“两节课”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就对我院2020届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教育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还款等手续办理说明

(一)提前还款

1.贷款学生每月可随时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并根据系统提示金额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将需还本息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每月20-21日进行批量扣划。具体方式见附件一《2020年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年度还息方式说明》。

注:目前助学贷款还款已经实现了随时申请随时还款,更大程度上方便了学生还款,为方便统计还款数据,同时确保学生还款的安全和快捷,建议学生采取支付宝主动还款模式还款。具体方式见附件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流程》。我院2020届毕业生离校时间尚不确定,因此各院(系)应鼓励有还款能力的学生尽量在520日前(即515日前提交还款申请,并在520日前完成还款)完成还款。

(二)年度还息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1日起自付利息,并且在每年的1220日前需偿还本人当年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

1.利息计算

贷款学生贷款利率根据央行利率调整进行浮动,国家开发银行和代理行每年11月进行年度结息,学生可登录在线系统进行查询。

2.还息方式

贷款学生将当年应还息金额于1220日前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在1221日进行扣划。

.毕业信息确认

(一)学生通过在线系统补充本人基本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1.请各院(系)要求贷款毕业生登录在线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详细登记本人相关基本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三《贷款系统毕业确认办理说明》。

2.学生在线修改本人信息完成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二)院(系)进行数据变更确认和毕业确认审核

学生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和毕业确认申请后,院(系)登陆贷款系统,点击页面右上角“我的工作”系统“待处理工作”会提示有需进行“变更确认”和毕业确认“审核”的信息。

1.院(系)需对贷款毕业生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

如学生状态栏中状态为“正常”,院(系)可选中学生数据直接进行修改保存,如学生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数据修改则“学生状态”栏中学生状态会显示“已变更”,院(系)需点击“变更确认”,系统会将学生信息修改前后的对比数据框显示出来,院(系)对学生修改后的数据进行确认后,如学生修改的信息符合要求无恶意修虚假信息点击“同意”保存,如发现学生有恶意修改虚假信息之嫌则点击“拒绝”,学生自行修改的信息会被取消,系统仍然显示原始信息。如学生修改的信息属实但不完整,院(系)可先进行“变更确认”点击“同意”后,通知学生按照要求将数据补充完整后再次进行确认。注意通讯地址.户籍地址和家庭住址填写本人实际家庭住址(按照省市县乡村的顺序详细填写要精确到街道.小区.门牌号)不得省略。

院(系)登陆贷款系统,通过“贷后管理”——“毕业确认”进入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办理页面,确定毕业年度,直接点击“查询”,则截止目前仍未还清贷款的本年度贷款毕业生的数据都会显示在数据框中。

2.审核毕业确认申请

学生个人信息补充完整无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院(系)选中学生信息进行“毕业确认审核”。

(三)打印毕业确认表

贷款毕业生信息补充完整后,院(系)选中学生信息点击“导出毕业确认表”系统会自动弹出导出数据需对系统进行的设置,如已经完成设置则可直接点击“保存”导出“毕业确认表”,如没有进行设置则需在进行过设置后重新登录系统导出。导出“毕业确认表”时应注意点击“保存”,如电脑中装有迅雷等下载工具,电脑会弹出此类下载工具下载“毕业确认表”的提示,请务必选择“使用IE下载”同时不要打开其他浏览器,否则会导致下载的文档无法打开。“毕业确认表”下载后每人需打印一式三份,学生核对无误后在表格最下方“借款人申明”处签名并摁手印。

该表在5月份提前还款信息更新后打印(预计为525日),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保留,一份院(系)存档,一份交学生处。

注:毕业确认表中可查看到学生贷款信息以及系统自动生成的预计贷款利息信息,该数据是根据当前利率计算仅供参考,实际利息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结算为准。

.违约责任教育

凡是借款学生未履行“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内甲方相关约定的行为通称为借款学生的违约。

(一)学生容易出现违约的通常是如下几种情况:

1.借款学生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包含未按时偿还年度应交利息和合同到期未按时偿还本息;

2.在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时,未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或工作单位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学校,或者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未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学校的。

(二)违约责任

贷款学生出现违约后将对本人产生严重而深远的影响,国家开发银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部门将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1.违约学生相关不良记录将被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该系统与全国所有金融机构联网,金融机构将保留终生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的权力;同时征信系统也正逐步覆盖我国企业和单位,出现违约记录的学生在今后的工作和个人发展方面也会受到不良影响;

2.在全国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4.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及家庭所在地村委通报违约情况;

5.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如何避免出现违约

1.毕业离校前认真核对本人贷款信息并阅读毕业确认表后的须知及学校下发的相关材料;

2.时常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和我院网页,及时与学校联系更新本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经常与学校老师保持联系,每年按时偿还利息;

因疫情防控时期,请各院(系)按通知要求以各种形式及时向贷款毕业生传达有关政策,切实保证每位贷款毕业生均能了解与还款、还息相关的知识。同时,各院(系)要对本次毕业教育工作进行总结,上交书面总结材料院(系)书记签字)和工作内容截图。各院(系)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教育活动时间,总结及截图等材料须在2020525日前上报学生处。

附件一2020年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年度还息方式说明.doc

附件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流程.docx

附件三贷款系统毕业确认办理说明.docx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党委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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