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统战)科: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   浏览次数:292


各院(系)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河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材料审核

1.各党总支安排支部书记和新生辅导员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的信息统计和党员档案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必须经过密封且加盖原单位党组织公章(个人携带党员档案未密封的不予审核);目前省内组织关系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省外组织关系需要新生党员持有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登记表)。

2.各党总支要对新生党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本次审查要着重看其申请入党和入党时的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要求、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有关栏目填写是否规范、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异地发展现象等。审查按照发展党员排查有关要求进行,审查结束后认真填写《新生党员审查登记表》(审查无问题的无需提交)和《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汇总表》。

3.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的新生党员,各党总支要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时要有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对于突击发展、异地发展、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手续不完备等情况,要在《新生党员审查登记表》中如实注明,报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组织关系接转

在严格审核党员档案材料的基础上,各党总支要形成2020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报告(对整体审查情况和结果简要概述),连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新生党员审查登记表》(审查无问题的无需提交),《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汇总表》等材料,一并报送党委组织(统战)科。对资格审查无异议的新生党员,党委组织(统战)科将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对伪造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各党总支要理顺其组织隶属关系,确保每个新生党员都能够纳入本院(系)下属的一个党支部的管理之中,省外的由党委组织(统战)科录入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再由各党总支完善信息,省内的直接通过系统进行接转。请各院(系)积极做好新生党员后续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新生党员,要督促其尽快接转。

  三、工作抽查

   校党委组织部和学院组织科将对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抽查,并将具体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四、时间安排

928日前,各党总支进行材料审查;

929日上午11点前,各党总支上报审查结果,纸质版由党总支书记和各支部书记签字后报送至图书信息楼6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组织科邮箱xlxyzzb@163.com

附件1:新生党员审查登记表.doc

附件2: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xls

党委组织(统战)科

20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