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4   浏览次数:230


院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提升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内涵和水平,河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论文评审结果的通知》(教学〔2019〕49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及论文评审结果的通知》(教学〔2020〕317号)公布的立项课题。

二、结项时间及方式

课题结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系统将于2021516日—625日开放,届时可以登录http://hnbys.haedu.gov.cn 网址访问。

(二)课题负责人登录系统,填报、提交结项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登录系统,根据文件要求在2021625日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导出《结项申报汇总表》。

(三)72日前,将《结项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由单位统一报送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A608室。

三、结项形式

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已立项课题按时结项,所有结项课题均须提供研究报告。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结项形式应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形式相符。

(一)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课题,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 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结项时须线上提交研究报告、采用部门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应用价值)或专家鉴定意见(教授1人或副教授2人)、相似性检测(建议选择中国知网)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电子版,相似性超过30%的将不予结项。

(二)以著作形式结项的课题,著作书稿须正式出版,完成期限一般为12年。结项时须线上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研究报告电子版,线下提交著作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三)以论文形式结项的课题,论文须在公开期刊上发表, 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结项时须线上提交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研究报告电子版,线下提交发表期刊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四、相关事宜说明及要求

(一)获准立项的 50  2019 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按照《关于做好 2019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787 号)安排,加快推进,充分准备,保证质量,届时将专门印发通知组织实施结项。

(二)经科学研究、统筹安排,今年教育厅暂不开展 2021 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立项申报、优秀成果及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三)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2097 号)要求,按时申请结项,材料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课题结项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事项, 须在系统开放期填写《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并上传电子版(加盖公章)。提出延期申请的,经批准,允许延期 1 年;结项失败、逾期 1 年和到期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者,课题将自动终结,不可再申请结项。

(四)教育厅将按照“依靠专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公正评审”的原则对结项材料开展评审,确定结项和结项失败的课题。结项结果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厅发文公布、颁发证书。研究成果严禁抄袭,若与他人发生版权纠纷,其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确属抄袭的,取消其结项资格, 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联系人:吕利敏

联系电话:36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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