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生源地贷款工作,现将2021年生源地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生源地贷款在校学生提交续贷申请工作
各院(系)组织并督促有续贷需求的在校学生6月20日前务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各院(系)要安排专人对学生续贷声明进行逐一审核。学生未提交续贷申请,县资助中心将不予受理生源地贷款申请。
续贷声明简单操作流程:
学生本人打开(https://sls.cdb.com.cn/#/)-登陆-点击“我的贷款”-点击“新增”-填写“续贷声明”等信息-点击“提交”。
二、做好2021年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统计工作
生源地贷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完成贷款合同签订之后,务必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左上角空白处依次、完整、清晰写明“年级、学号、院(系)、专业、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辅导员姓名”,并在开学报到后以班级为单位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至各院(系)统一编号排序,编号统一填写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右上角,以备后期回执录入时使用。
三、注意事项
贷款回执单信息统计与信息录入工作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基础,关系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能否顺利发放,系统回执单录入具有时效性,逾期系统关闭会导致无法录入,请各院(系)按照在校生开学后3日内汇总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确保汇总信息正确有效。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在本通知范围之内。如需续贷,请学生提前咨询经办银行。
党委学工部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