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16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1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2届困难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有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报(7月25日至8月15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申报期间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
(二)系统审核(8月16日至8月30日)
系统审核适用于我省省内生源各类困难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省内及外省生源困难毕业生。
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后,省人社部门以学校为单元提取申报信息并按困难类别分别发送有关职能部门。省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分别利用相应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防返贫检测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进行比对校验审核,并将通过人员名单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省人社部门。省人社部门将通过人员名单标记审核结果并回写至信息系统。
(三)人工审核(7月26日至9月10日)
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以及系统审核不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
(四)学校初审(7月26日至9月10日)
相关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应于7月26日起通过系统(http://222.143.34.190:8081/jyweb)进行初审,重点核查困难毕业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人工审核通过的,所在学校要在系统上标注审核结果并在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集中提交当地人社部门。
(五)汇总复核并公示(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地人社部门要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及时向各相关学校反馈最终复核结果,同时通知各相关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困难类别统一以代码标识,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当地人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信息系统备案。
(六)拨付资金
10月底前,各地财政、人社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材料报送
本年度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的材料分为A和B两种类别,请各院(系)分类报送相应毕业生材料。
(一)系统审核毕业生(A类)
1. 系统审核毕业生指的是能通过系统审核的省内或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
2.各院(系)将通过初审的A类毕业生的申请表(务必从申报系统上打印,一式二份,一份和证明材料一起装订,一份单独存放,若直接用填写模板填写,视为作废)和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于9月14日12:00前报送至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3.相应证明材料指的是学生在个人申报时,网报系统要求毕业生上传的所有材料,如家庭关系证明材料等。
4.本专业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见附件3)(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272046068@qq.com)
(二)人工审核毕业生(B类)
1.人工审核毕业生指的是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部分系统审核不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
2.B类学生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从系统下载人工审核申请表。
3.各院(系)将盖有相关部门红章的B类毕业生的申请表(务必从申报系统上打印,若直接使用填写模板填写,视为作废)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于9月14日12:00前报送至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相应证明材料指的是学生在个人申报时,人工审核要求毕业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如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复印件或毕业生本人持有的残疾证复印件或特困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家庭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5.本专业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见附件3)(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272046068@qq.com)。
五、注意事项
(一)各院(系)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为方便补贴发放,通过初审的毕业生统一使用毕业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非河南籍学生,并且未在河南省参保可在系统中录入个人银行账户(用四大行的银行卡)。
(三)手机号和固定电话(即家庭电话)要求未来两年内可接通。
(四)免冠照片需使用近期清晰蓝色背景证件照片。
(五)毕业院校选择“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或“中原科技学院”;学校所在地选择“河南省郑州市”。若学生将毕业学校误填为“河南师范大学”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六)材料报送截止日期
2021年9月14日12:00前。
(七)咨询电话
联系人:赵巧利 电话:3664100 13523251279
附件1: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系统审核用-从填报系统打印)
附件2: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用-从填报系统打印)
附件3:xx专业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xls
附件4: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系统审核)--填写模板.doc
附件5: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填写模板.doc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