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工部 :关于办理2021年度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浏览次数:305

各院(系):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2021910日印发)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报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生及退役士兵。

二、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三、申请材料及时间要求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需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退役复学、退役士兵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其他相关材料另行通知。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生及退役士兵申请国家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015日,请同学们积极申报。

附件: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豫教资〔2021〕54号).pdf

党委学工部

202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