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高办〔2021〕3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学生心理素养。现决定开展学院2021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护航青春成长,礼赞建党百年
二、活动时间
10月25日——10月29日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测评。以新生为重点开展心理普查,并建立心理档案,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帮助学生尽早适应大学生活。
2.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分类疏导各种压力,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遇到的心理问题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询。
3.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分层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试技巧,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4.组织参观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在校学生特别是新生参观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作为入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中心作用,做到学生熟知、师生共享。
5.开展主题心理班会。全院各专业开展以“护航青春成长,礼赞建党百年”为主题的心理班会。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班团干部的作用,深入挖掘各类资源,把心理健康教育内涵与创新活动载体紧密结合,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活动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6.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技术,各院系创新形式、拓展内容,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特色心理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注心理,人人注重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活动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把宣传周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院系实际和师生心理状况结合起来,突出院系特色,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2.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规范整理宣传周活动过程中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于11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联系人:唐乐,0373-3664130。
邮箱:542498674@qq.com。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