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及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时间:2026-06-09浏览:1334设置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2014年第35号令)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和《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师大文〔202460号)、《河南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师大学术〔20241号)规定,现就开展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及同步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人员组成规则

1.学院学术委员会一般由5-11人组成,总数为单数,须包含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代表;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由主任委员在学院(部)全体教职工中选聘。

2.学院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要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的代表性。其中担任学院(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原则上不超过学术委员会总人数的1/3。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主任委员人选。

(二)委员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法律,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具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推荐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个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较少的学院,可适当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单独附材料说明理由;

5.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原则上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任满一届(每届4年)。

(三)委员产生程序

1.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院(部)所属学科民主推荐或教职工自荐。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资格审核、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

2.通过全体教师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委员,可采取等额或差额方式;如果采取差额选举,候选委员人数不低于应选委员总数的1.2倍,无论采取何种选举方式,当选委员得票数不得低于投票人数的1/2

3.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院(部)长提名,学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4.当选委员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至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备案。

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各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品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在师生中具有良好声誉;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全职在岗人员;

4.学术造诣高,能够把握所在学科领域的学术动态和发展方向,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5.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理解学术委员会职责,具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委员义务;

6.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委员会各项工作,原则上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任满一届(每届4年)。

(三)推荐原则

1.学院(部)新推选的委员,原则上从不担任学院(部)主要党政职务且能高效履职的专任教授中推荐。

2.原则上已连任2届(含2届)以上者不再推荐(不确定拟推荐人员担任届数的可到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查询)。

3.推荐人选须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望,确保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性和代表性。

(四)推荐程序

各单位负责人统筹推进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民主推荐本单位委员候选人。在充分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研究提名,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要求报送至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三、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619日前将《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情况简表》(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3)、《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致远楼511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依规推进:各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充分认识学术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条件和要求开展换届工作,确保换届工作合法合规、有序推进。

(二)择优推荐,保障代表性:各单位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时,要充分考虑学校学科、专业构成及年龄结构,严把专业水平和学术修养关,确保委员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三)尊重意愿,强化责任: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确保被推荐人具有履行委员职责的积极性;保证推荐委员按时参加委员会各类会议,履职尽责、公正议事。

(四)公开透明,保障权利:及时将换届工作通知传达到全体相关教师,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换届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结果按要求公示,主动接受师生监督,确保换届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未尽事宜请与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3326211,电子邮箱:xswyhmsc@htu.edu.cn


附件:关于河南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及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附件.zip


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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