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对事业单位人员预增发补贴的通知》(豫财办预[2008]175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人员预增补发补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豫财办预[2008]191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预增发补贴发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1、现在预增发部分属于将来工资改革到位后的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的发放与职工的岗位及职责履行情况相联系;
3、目前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尚未出台,现在的发放只是预发,待将来河南省有关部门出台具体的发放办法后,再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09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