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中心:关于领取校园卡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08   浏览次数:848

本学期开学由各院系代发的校园卡,有一部分没有被领取,现已全部返还校园卡结算中心。

121日起,由于校园卡结算中心需要对所有校园卡做统一处理,希望这部分尚未领取校园卡的同学务必在1130携带学生证或者身份证和100元充值款到校园卡结算中心办理领卡手续。逾期未领取的同学,如果再办理校园卡则需要缴纳20元工本费。

 

校园卡结算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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