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并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04   浏览次数:773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全国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需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近期将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进行调整,请各学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通知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已经入库的专家也需要重新填写),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并于9月9日之前由各学院科研负责人将《登记表》汇总并上报科研处哲社管理科,电子版发至:czc0415@163.com,联系人:崔宗超, 3326108
一、同行评议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从事实际研究工作。
3.热心国家社科基金事业,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信誉良好。
4.除少数偏僻学科外,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其中中青年专家的比例不少于30%。
二、工作要点
要按照专家的资格要求从严掌握标准,严把政治素质关、学术水平关和学术道德关。民族问题研究、图书情报学、国际问题研究、宗教学、新闻学等学科,以及外国文学中的小语种、语言学中的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世界历史中的小国别史、东方哲学、东方文学、近代文学及其他冷僻和专业性很强的小学科,现有专家人数较少,应予以补充,可适当降低要求(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即可)。推荐新增专家的专业特长要以三级学科定位。
 
 
 
科 研 处
200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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