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8]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2008年度考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是我校人事分配制度的关键环节,是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年度考核总则》和《河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河南师范大学党政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工勤人员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要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在学校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的范围与指标分配
1、我校事业编制在岗人员和借聘人员均应参加考核。
其中,2008年新进人员中,见习期人员(本科应届毕业参加工作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2008年8月前(含8月)参加工作的研究生毕业人员按半年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调入人员应参加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在外单位工作期间表现,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下半年离退休人员原则上参加考核,上半年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在国内攻读学位及进修人员须参加考核,出国人员待回国后一并考核;病休、出国超期和脱岗人员不再参加考核;学校借聘人员须单独写出年度考核报告,确定考核等次。
处级单位正职考核相关事宜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安排。
2、我校今年的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各单位一律不得超指标确定考核优秀人员(优秀指标分配表见人事处网页)。
三、考核注意事项
1、加强领导
各单位必须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2、加强平时考核的监督力度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平时考核的优劣直接影响年度考核的质量,各单位要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加强平时考核的监督作用。对于没有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单位,要降低其优秀比例;对于不进行平时考核的个人,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3、加大年度考核的透明度
年度考核涉及广大教职工工作表现的认定,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加透明度,增强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各单位的年度考核的等次结果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为加大监督力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设立考核监督电话:3325862、3326201。
四、时间安排
1、2008年12月29日下午15:00,在勤政楼307房间领取年度考核登记表、结果分类表和考核结果登记表,上报各单位本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本单位考核方案。
2、2008年12月30日—2009年1月6日各单位组织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天)。
3、2009年1月7日上报考核结果及2008年平时考核手册,2009年度平时考核手册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姜良 宋京双 赵潘
联系电话:3326201
特此通知。
河南师范大学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