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年终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本年度预算的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财务“一支笔”可以登陆财务综合管理平台对本部门的指标帐进行查询,加快对本年度预算项目的执行,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2、根据年初预算的要求,凡有专项经费的单位要对所属专项经费进行清查,加快专项经费的实施进程,未完工的项目要写明理由,对已完工的专项经费要写出书面的效益分析报告,报计划财务管理科。
3、已签订合同的项目,请按合同约定尽快实施,如12月31日前合同不能执行完毕,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科核对合同执行情况。
4、各单位从教育厅、财政厅、科技厅等部门申报的各类经费,请持要款报告到财务处备案,以确保各类收入能够及时入帐。
5、本科生助学贷款已经到位,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学生欠费,请各院系通知各类欠费学生及时交费。
6、凡在财务处领取各类收款收据(含税务发票)的单位,请务必在12月23日以前将所收款项交财务处进行帐务处理,没有使用的收据随同上交。
7、有函授、在职研究生、四六级考试、普通话测试等收入需要进行结算分配的部门,请于12月23日前与计划财务管理科核对相关收费人数并进行结算。
8、12月15日以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各类借款。因公借支没有冲帐的老师,请尽快办理冲销手续,我处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9、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请在12月26日前与国有资产管理科核对相关数据,确保固定资产能按时入帐。
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