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   浏览次数:515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相关要求,现将本周培训和学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告人

报告题目

报告地点

参加人员

32715:00

法学院院长王鹏祥

宪法修改为新时代伟大事业提供宪法保障

物理北楼三楼报告厅

处级干部,师生代表

32815:00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宣传教育局原副局长薛庆超

“两会”修改宪法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

物理北楼三楼报告厅

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处级干部,师生代表

33015:00

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牛先锋

新的发展方位 新的伟大征程

物理北楼三楼报告厅

处级干部

331

15:00-16:30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博物院院长马萧林

文化自信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物理北楼三楼报告厅

处级干部

16:40-18:30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金民卿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问题

物理北楼三楼报告厅

处级干部





相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按要求组织参加培训,如因故不能参加,请履行请假手续并报组织部备案。

2.参会人员请于下午2:50前入场签到。

3.会议期间,请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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