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24   浏览次数:2124

    为贯彻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0]169号)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一、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划线原则  国家体育总局体科字[2020]169号文件规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根据文件精神和我校考生成绩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确定为180分。

   2.专业成绩划线原则  国家体育总局体科字[2020]169号文件规定: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根据文件精神和我校考生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确定为65分。

  3.志愿录取原则  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中,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田径项目按田赛和径赛分类录取。

4.关于放弃录取资格问题的处理原则  国家体育总局体科字[2020]169号文件规定: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根据文件精神,我校不接受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申请。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

  公示时间:2021524日——529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73—33266113326191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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