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3   浏览次数:2019

校内各单位:

清明将至,为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从严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面营造“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良好风气,现就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点多、面广、频发,省内多地发生省外输入病例导致的本土续发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安排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底。各单位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紧从快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节日期间的纪律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文明过节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响应国家政策和号召,以鲜花祭扫、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书写寄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来怀念逝者、寄托哀思,注重精神文化传承,赓续红色基因,不断汲取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奋发有为的动力,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践行文明祭扫新风尚贡献力量,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告慰英烈。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发挥好“头雁效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面发挥示范作用,让清明节更“清明”。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规定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抓实抓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清明节期间,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严禁未经报备审批擅自外出;严禁组织和参加集中祭扫活动;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钱物;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租用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要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坚持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问题,将严查快处,曝光典型案例,并按照“一案双查”制度,追究本人直接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干部的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3


 
 
版权所有:河南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电话:0373-3325872 传真:0373-332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