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校友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时间:2016-01-04浏览:240设置

各学院校友分会: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校友工作开展,落实《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校友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字〔2011134号)》,充分发挥学院在校友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加强学院校友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校友会办公室拟开展2015年学院校友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依据各学院校友工作实际,按照自愿、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

面向所有学院校友分会。

三、评选条件

弘扬“厚德博学止于至善”的师大校训精神,展示校友风采,总结校友工作,加强校友联系,鼓励校友和校友组织积极参与和开展校友工作,服务支持母校发展。主要可参考以下指标:

1、高度重视校友工作,理念先进;

2、服务校友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较高,成效显著;

3、主动、有效建立本单位校友信息数据库;

4、有效开展各项校友活动,打造交流合作平台;

5、将校友工作与本单位教学、科研、学生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

6、信息收集报送及时,校友活动开展积极,热心服务校友活动,发挥利用校友资源。

7、受到校友、学生、老师的广泛好评。

四、评选办法

1评选6个校友工作先进单位;

2、评选采取自荐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在校友办评分、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过参评单位汇报,由民主评议确定校友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3、评分内容分七大项,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见《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度学院校友工作考核细则》。

五、评选要求

1、参评单位于111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先进单位申报材料通过OA报送至校友会办公室田佳;

2、申报材料内容对照《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度学院校友工作考核细则》(见OA附件)撰写,以工作实绩为支撑材料,力求文风简洁,实事求是;

3、请参评单位安排一名人员做好发言准备;

4、评比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孟超  联系电话:3329086

校友会办公室

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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