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保持校友与母校间的紧密联系,更好地凝聚和发挥校友的力量,促进学校与校友的共同发展,学校拟从2025届毕业生中选拔聘任一批校友工作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友联络员选聘条件:
1.热爱母校,热心校友工作,乐于为学校和同学服务;
2.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年级、学生会、校内社团)主要学生干部或组织过大型活动的优先;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4.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良好的亲和力和影响力,具有一定的号召力。
二、校友联络员职数设置
每个毕业班一般设置1-2名“校友联络员”。确因工作需要,各学院(部)可适当增加名额。
三、校友联络员主要职责
1.作为班级的主要联络人,与母校和本班同学保持经常联系,及时掌握本班同学动态和信息变动情况,及时向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报送本班最新校友通讯录;
2.积极参加母校和所在地校友会的相关活动,组织本班同学举行秩年返校聚会等校友活动,及时向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反馈聚会等活动信息;
3.主动联系校友,推荐优秀校友,宣传校友先进事迹或取得的成绩,积极发展学校校友联谊圈,促进校友与母校事业共同发展;
4.关心母校事业,及时收集并反馈本班同学对母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助和参加母校相关活动,以各种方式支持母校发展建设;
5.负责接收母校相关资料信息,及时向校友传递母校资讯,协助母校开展招生宣传、就业推荐等工作;
6.向本班学生大力推广“河南师范大学校友”微信小程序,提醒同学们及时申领注册电子校友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四、校友联络员享有权利
1.校友总会向校友联络员颁发聘书;
2.可从校友总会和地方校友会及时了解掌握母校、校友会和校友的最新情况,作为校友代表对学校发展和校友会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3.优先参加校友总会和地方校友会举办的各种交流、培训及联谊活动,并发挥积极作用;
4.优先获赠《河南师范大学校友通讯》和其他资料;
5.优先获得校友总会的各类资源支持;
6.根据从事校友工作的情况受校友总会推荐,优先成为所在地方校友会理事候选人;
7.参选每两年一届的优秀校友联络员评比,获奖者将受邀参加校友年会,接受颁奖。特别优秀者将作为典型在年会上发言。
五、校友联络员选聘程序
1.个人自荐或学院推荐:各学院(部)组织本院拟聘学生,填报《河南师范大学校友联络员登记表》。
2.学院审核确认:各学院(部)按照选聘要求,认真审核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25届校友联络员汇总表》,并于5月16日前将上述纸质版交到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致远楼4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oyouhui@htu.edu.cn。
3.学校根据工作安排择期举行聘任仪式并发放聘书。
联系人:林老师 王老师 0373-3326911,3326166
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