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2〕2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杜绝弄虚作假,保证按时完成。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1. 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名额分配: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已经下达,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77名(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2)。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对学生审核、评审、公示、报送候选人阶段:时间不晚于9月26日;
2.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投票阶段:9月28日—9月30日之间;
3.学校公示、数据审核阶段: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后5个工作日;
4.学校对录入数据审核、修改、最终报送时间:公示结束后—10月12日;
5.省资助中心审核、学校修改、确定最终名单:10月12日—10月21日。
注:要求各学院进行网上公示,并把公示网址或网站公示截图发至思政科。
四、评选要求
1.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要认真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和本院相应的评审实施细则,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向学校提出推荐名单,各学院推荐名单应在报送以前应当向全体研究生公示5个工作日;
2.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相关要求报送候选人,由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投票差额评审。
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上报,排名分先后次序,最后由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按照评审条件完不成计划的学院,应至少提前一周告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学术型指标不得向专业型调整。
五、需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本人填写《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1份,提交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各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获奖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包括:
1.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全院各年级综合测评排名;
3.《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
5.《2022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
6.《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
注:附件4、附件5排名分先后次序;
7.《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材料汇总表》(附件6);
8.《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材料汇总表》(附件7);
9.本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10.学院评审工作总结报告。
(三)《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双面打印(一式2份,打印成A4幅面)、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200字以上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上150字以内。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导师,其他人无权推荐;
4、“评审情况”字数控制在50字以上150字以内,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由高校下设基层单位(院、系、所)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5、“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院、系、所公章;
6、“培养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其他部门印章代替;
7、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
8、表中凡需加盖公章之处,均为学校、院(系、所)行政公章,不得以党总支或其他部门印章代替;
9、申请材料由河南省教育厅负责终审,若申请材料填报不规范的,教育厅将直接取消申请研究生的获奖资格,相应名额作废;
10、申请表报送一律使用原件,不要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所有材料均需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30日之前报送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位研究生的材料需装入档案袋中,相关电子文档以“XXXX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为文件名压缩后通过OA系统发至冯森。
11、材料报送地点:文渊楼114房间。
六、监督方式
监督和申诉邮箱:hsdygb2020@126.com
监督电话:0373-3329236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