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教师教育
“一省一标杆院校”的议案(建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振兴教师教育,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为了高质量完成这一工作任务,建议国家加大投入力度,打造教师教育“一省一标杆院校”,充分发挥标杆院校的排头兵、领头雁作用,引领教师教育的发展和振兴。
上个90年代末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统计数据显示,1998年,全国共有各类学校约90万所,在校生规模约2.49亿人,专任教师约1174万人。2016年,这三个方面的数据分别是67万,3.12亿人和1443万人。在校生和专任教师规模都增长了20%以上,而学校总数却减少了25%以上,这充分说明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发展呼唤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呼唤专业而敬业的教师,教师教育使命光荣、任重道远。
关于如何大力振兴教师教育,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意见》提出了要“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在强调师范院校主体作用的同时,明确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教师教育。让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既有利于增强教师教育吸引力、提高教师教育质量,也有利于形成“鲶鱼效应”,更好地激发传统师范院校的活力,在整体上全面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但高质量的发展仅仅靠活力是不够的,还需要从上到上的重视、真金白银的投入和真抓实干的落实。
事实上,近些年来,我国师范教育在投入不足的同时,力量也在削弱,一些重点师范院校在保持自身教师教育特色的同时,逐步向综合性大学迈进,一些地方师范院校也在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以河南省为例,2000年,共有公办本专科师范院校15所,全省师范生在校规模4.23万人,2017年,因合并升本和转型等原因,公办本专科师范院校锐减至8所,全省师范生在校规模则增加到了20.51万人。17年间,师范生规模增长到了原来的将近5倍,公办师范院校数量却锐减了将近一半,如果再考虑到二孩政策可能带来学龄人口的潜在增长,以及由此带来对教师队伍数量和质量上的潜在要求,办高质量师范教育的压力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的难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让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教师教育,可以说是发挥师范院校教师教育主体作用的一个有益补充和强烈刺激,但就根本性和长远性而言,师范教育是教师队伍的“ 工作母机”,把师范院校办成高水平才是教师教育的‘固本之策’。我国共有181所师范院校,同时办成高水平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我们深入落实《意见》中“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的思路,优先打造一批标杆师范院校,用标杆来引领其它师范院校整体提高办学水平,从而更好地发挥师范院校主体作用,全面提升教师教育质量和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打造教师教育标杆院校,建议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确定学校,明确任务。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一所基础较好的师范院校为标杆院校,明确学校建设标准、专业办学标准和师范生培养标准,做到建设有目标,推进有标准,工作有压力。
二是输血强筋,加大投入。对标杆院校,除了按照标准下拨师范生生均拨款外,要设立一定规模的专项经费,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标杆院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到改革有底气,发展有朝气。
三是活血化瘀,充分放权。深入落实五部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方面,给予标杆院校足够的自主权,做到松绑减负、简除烦苛、活血化瘀,充分激发标杆院校改革发展活力。
四是造血炼气,辐射带动。通过对招生、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和环节的支持和保障,促使标杆院校全力打造一流师资、一流生源和一流软硬条件,提炼形成可学可仿可借鉴的建设标准、工作规程和实践经验,引领、辐射和带动其它师范院校整体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五是强化评估,强力推进。紧密对照建设目标和工作标准,加大对标杆院校建设的考核评估力度,对工作中有创新、有成效、有经验的标杆院校,给予表彰和鼓励,对工作中思路不清、进展不快、成效不大的标杆院校,给予警醒和惩戒,必要时取消标杆院校称号,停止相关支持,力争通过奖惩分明来强力推进标杆院校建设,更好地发挥师范院校的教师教育主体作用,全面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