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援助
体系的建议
[摘要]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援助体系,是提升突发事件治理能力、建设平安中国和健康中国的重要措施。当前,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援助体系的法律法规保障不够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专业人才力量较为薄弱,工作内涵质量需要提高。建议制定《心理咨询师法》,完善心理援助法律法规,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心理援助常规管理部门,强化心理援助组织领导,设立临床心理学专业,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相关课题研究,构建平战结合、专业支撑的心理援助体系。
[案由]
近年来,突发公共事件频发。突发公共事件由于不确定性强、影响面广、破坏性大、紧迫性高,极易引发民众心理行为波动、造成心理精神伤害。心理援助是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重要内容。目前,突发公共事件的心理援助体系不完善,管理单位主体不明确,政府、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和社会团体资源未能有效整合,导致心理援助开展滞后、效果差强人意。近期,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复学中,多起中小学生自杀等心理危机事件凸显了强化心理援助实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援助体系,是提升突发事件治理能力、建设平安中国和健康中国的现实要求。
[案据]
1.法律法规保障不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未明确涉及心理援助相关内容;《精神卫生法》虽要求制定包含心理援助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其指导思想、管理体系、实施策略等相关内容不明确,不能妥善指导具体实践;对心理咨询师的工作性质与职责边界缺乏法律规定,导致其无法直接参与心理援助。
2.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心理援助工作的管理单位主体不明确不一致,实际工作中心理援助启动相对滞后,工作缺乏监管;组织协调机制不畅通,各行各业“齐上阵”,“单线单兵作战”现象普遍,造成资源重复浪费,供需不对接;平战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未建立,与现有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未能充分衔接融合,面对突发事件,现有心理援助资源作用发挥不充分,重建阶段心理援助组织、监管、评估缺位。
3.专业人才力量较薄弱。专业人才数量不足,现有学历教育中没有临床心理学专业,严重影响专业人才培养;心理援助者的资质认证不明确,水平参差不齐、经验相对缺乏,一些救助者缺乏专业胜任能力,在工作中甚至造成“二次伤害”;对参与援助者的专业培训多为“临时组织”,缺乏系统性、深入性和实战演练环节。
4.工作内涵质量需提高。对民众的心理应激程度缺乏科学评估,对重点人群、潜在人群、普通人群的特点、需求和援助策略区分不细,如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内容大同小异;救助、转介、督导等工作规程不完备;心理援助理论缺乏,技术标准不清晰,重知识观念宣传、轻应对技能传介,一些心理调适方法缺乏操作性、实用性、循证性;心理援助缺乏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价。
[解决方案]
1.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心理精神健康促进工作,明确工作开展的指导思想、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实施策略、保障体系、评价标准等,建立开展心理援助的法律依据;制定《心理咨询师法》,为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援助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2.健全心理援助管理体系。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心理援助常规管理部门,强化心理援助组织领导;将突发事件心理援助纳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形成平战结合的工作体系;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界定参与援助各主体工作职责,确保步调一致、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形成指挥协调、评估预警、分级响应、专业援助、信息发布、服务保障、追踪评估等工作机制,确保反应及时、工作专业、援助持续。
3.建立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将心理援助纳入高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设立临床心理学专业,授予医学学位,培养知识结构合理、符合心理援助需求的专业人才;加强现有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社会工作队伍的心理援助技能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和技能演练;制定心理服务资质分级分类认证制度,建设心理援助专家库以及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等各类人才资源库,充分发挥不同专业人才的优势和作用。
4.建立心理援助科学研究体系。鼓励突发事件心理援助相关课题研究,对心理应激评估监测、心理援助技术、心理援助效果评估等内容进行重点支持,探索本土化援助技术;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援助研究中心,组织开展心理应激反应监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以及心理援助效果评价等活动;将心理援助实际需求和科研相结合,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