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心理服务站建设的建议
[摘要]
社区心理服务站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当前,社区心理服务站建设有力推进,但体制机制不完善,工作队伍严重薄弱,资金投入缺口较大,服务不持续不深入等问题依然存在。建议制订《社区心理健康促进法》《心理咨询师法》,设置专职管理部门和岗位,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深化工作内涵,推动社区心理服务站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案由]
当前,民众心理行为健康问题日益凸显,个人极端情绪引发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快速增加。2018年印发的《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作为社会心理服务的重要抓手,社区心理服务站建设有力推进、成效显著。当前社区心理服务站建设存在重视创建挂牌、轻视协调配套持续发展,重视硬件配备、轻视内涵深化,重视重度精神障碍管治、轻视全体民众心理健康素养提升,重视心理知识科普宣传、轻视个性化深度疏导等现象,导致工作站运行不畅,工作内容不实不细,服务可及性弱,“空壳”站点较为常见,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案据]
1.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本成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但没有设立专职机构,多由其它科室兼职负责,某市专职人员仅占9%,这导致职责不明确、工作推进乏力。运行机制方面,位于社区的心理服务站广泛挂牌,但仅负责求助问题的初步评估转介,具体干预需要转至县区医疗机构或社会心理服务购买单位,社区不能实现“一站式服务”,70%的站点每年个体咨询服务在20人次以下,部分站点日常处于“空置”状态。
2.工作队伍严重薄弱。社区心理服务站对专业人才的渴求最为急迫。目前尚无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和机构的资质认证办法,多数站点未设立专职人员岗位,建设专职队伍缺乏依据和标准;兼职人员流动性强,时间精力无法有效保证。现有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知识背景单一,多数未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经历,高专业胜任力的人才数量较少乃至空缺,专业督导和继续教育机会不多,近60%的工作人员累计培训不足三个月,部分人员从未接受过业务培训和督导。
3.资金投入缺口较大。站点经费划拨标准缺乏,资金来源渠道受限。不同地区站点建设的资金投入差异较大,多数站点缺乏专项资金,一些社区站点在创建时进行一次性投入,后续没有继续投入,日常工作难以为继。部分地区将精神心理障碍的药物心理治疗纳入医保,但心理咨询服务多数未被纳入医保,社区站点挂靠在非医疗系统时,无法通过医保支付费用。
4.服务不持续不深入。社区站点工作缺乏明确标准和监管。多数站点通过宣传栏、宣传页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缺乏面对面的深入互动和干预,多在特殊节点开展活动,缺乏整体谋划和常态化机制。多数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志愿活动期限较短,形式限于专业讲座、知识普及,针对性、深入性、持续性弱,部分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解决方案]
1.完善法律保障。研究制定《社区心理健康促进法》,明确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思想、目标职责、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施配置、资金来源、管理考评等重点问题,建立社区心理服务站建设的法律依据。加快制定《心理咨询师法》,进一步明确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范围、资质认证、服务价格、监督管理等,为心理咨询师参与社区心理服务提供法律保障。
2.健全工作体制。在政府机构中设置心理健康服务专职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谋划、管理和执行。在社区设立心理健康服务专职岗位,细化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建设标准,进一步厘清社区心理服务站点和医疗机构的权责界限、转介机制等,让社区站点真正发挥作用。
3.强化队伍建设。制定政策鼓励社区心理服务站建设专职队伍,明确专职人员岗位职数、任职资格、薪酬待遇、晋升发展等问题,吸引心理学、精神医学、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加入服务站工作。加快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和机构分级分类从业资质认证。适应社区心理服务需求,修订心理健康服务方向本硕人才培育质量标准,鼓励设置临床心理学专业,加强学历教育人才培养。
4.加强经费保障。在政府财政预算中设立心理健康服务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支持服务站工作推进。制定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社区心理服务,将心理治疗、心理咨询费用纳入医保,制定使用医疗保险支付社区站点心理咨询费用的管理办法,拓展社区心理服务筹资渠道。
5.深化工作内涵。细化站点分级考评标准,建立站点考评挂牌制度,推动建立集宣传、评估、教育、预防、咨询和干预为一体的“一站式”社区心理服务站。制订政策扶持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吸引志愿者积极参与站点工作。制订政策深化社会心理服务项目管理,项目能充分体现专业服务技术劳务价值,推动专业人士深度持续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