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师范院校“再师范化”落实机制的建议
[摘要]
随着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弱化、边缘化问题日益凸显,政府和民众对此诟病越来越多,师范院校再师范化转型呼声日益高涨,目前的问题主要不在于要不要再师范化,而在于如何实现再师范化。因此,建立健全再师范化落实机制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健全师范院校教师教育主体责任机制,健全再师范化治理机制、项目运行机制以及经费支持机制等是促进再师范化转型,实现其落地生根的关键。
[案由]
我国师范教育有着百年发展历程。世纪之交,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封闭的师范教育体系随之打破,师范院校开始走向综合化发展之路。第一次转型较大幅度提升了师范院校人才培养的能力,学术水平也随之大幅提升,但教师教育普遍被弱化,师范教育底色、本色越来越被淡化。在这种背景下,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
2022年)》等系列重要文件。两会代表、学术理论界也纷纷呼吁师范院校再师范化转型。当“要不要”的问题解决了之后,解决“能不能”的落实机制问题则成为促进再师范化落地生根的关键环节。
[案据]
当前,我国师范院校再师范化仍然面临系列困境与问题,具体表现在:
1.师范院校再师范化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以2020年度经费预算为例,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排名前三的均为综合性“双一流”高校:清华大学为310.72亿元;浙江大学为216.20亿元;北京大学为191.08亿元。同为“双一流”高校,北京师范大学排名16,为86.35亿元;华东师范大学排名24,为62.78亿元;华中师范大学排名49,为33.64亿元。河南高校中,郑州大学为63.28亿元;河南大学为32.89亿元;作为河南师范院校领头雁的河南师范大学只有13.74亿元。可见,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对综合性大学的支持力度远胜于师范类大学。
2.师范院校人才培养社会认可度有待提升。有学者对9所“211”师范大学新生生源质量的变化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2006年到2016年十年间,9所师范大学新生高考加权分数分值从86.7(当年北京大学为100 )下降到了68.6(当年清华大学为100),降幅为20.9%。这说明师范院校的生源质量呈下降趋势。受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的双重影响,一些师范院校毕业生往往局限于自己的学科专业,知识迁移能力弱于综合性院校学生。部分重点中学更愿意从综合性大学毕业生中招聘教师。有数据显示:一些全国知名中学近年来录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新教师,90%以上是综合性大学毕业生。
3.师范院校本科化造成了师范教育趋同化。从师范教育到教师教育的初次转型打破了中师-专科-本科三层级培养模式,实现了师范教育本科化。这种转型在提升了教师培养学历层次同时,也造成了另一种趋同:培养目标上都试图实现从培养幼儿教师到高中教师的全覆盖;专业设置上都试图实现面向基础教育所有学科教师的全覆盖;在发展模式上都试图“朝上看”,“朝外看”。这种趋同最终导致师范院校千校一面、迷失自我、特色弱化。
[解决方案]
1.健全师范院校教师教育主体责任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振兴系列政策出台,国家越来越重视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中的战略地位,以去师范化问题为导向,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与策略,较好地激发了师范院校再师范化的动力与热情。师范院校能否顺利实现再师范化,既取决于师范院校自身举办高质量教师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也取决于国家对师范院校教师教育主体主责地位的政策期盼、政策引导与政策支撑。作为政策供给者的政府应该通过有效政策宣示确保师范院校在多元化教师教育格局中的主体主责地位。
2.健全师范院校再师范化治理机制。坚持“分类治理、示范带动、整体跃迁”的师范院校再师范化理念思路。以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为示范,带动“双一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高位振兴,打造师范院校再师范化转型的国家队;以“一省一示范”为思路,带动47所师范大学教师教育重点振兴,打造师范院校再师范化的省级队;以一批具有学级优势与学科特色的地方本科师范学院和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示范,带动师范院校错位振兴,打造师范院校再师范化的地方队。通过以“再师范化”为基本要求,以示范标杆为基本引领,重点建设师范院校三支队伍,分类推进、以点带面,辐射引领师范院校高质量发展。
3.健全师范院校再师范化项目运行机制。主要以“双一流”建设为项目载体,加强经费支持、加强政策倾斜、加强过程评价,引导“双一流”师范大学建设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高质量教师教育。将“一省一示范”(或“一省一标杆”)纳入再师范化项目建设计划,在各省打造一所基础好、后劲足、潜力大的省属师范大学。建议在地方示范性师范大学中探索面向中学,特别是农村地区高中公费师范生、省部共建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区域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未来教育家培养计划等项目。充分发挥省、市政府积极性,以“一校一品”为理念,引导示范性地方师范学院或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色化发展。
4.健全师范院校再师范化经费支持机制。示范性“双一流”师范大学主要依靠中央“双一流”建设经费支持;地方示范性师范大学建立健全以中央经费支持为引导,省级财政予以配套的经费支持机制;地方示范性师范学院或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则主要以省级财政为引导,地级市予以配套的经费支持机制。经费支持主要包括两类:一类为纳入示范性再师范化转型综合改革的建设经费,另一类为以项目为载体的建设经费和配套经费。在理顺经费支持体制和提升经费支持总量的同时,加强学校建设和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与绩效评价,督导师范院校高速、高质量实现再师范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