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党组〔2021〕13号
关于刘久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委,化学化工学院党委,生命科学学院党委,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教育学部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学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校团委:
经研究决定:
刘久凌同志任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曼曼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谢文婕同志任生命科学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马文韬同志任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魏尔康同志任教育学部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 夏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阿热孜古丽·乌布力同志任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娟娟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经济合同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明国同志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质量保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卫刚同志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培养科副科长,免去其化学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燕帅国同志任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水平测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杜亚璇同志不再担任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团干部的任免,按共青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