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党组【2021】13号文件:关于刘久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2-01-05    浏览次数:2062

师大党202113


关于刘久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委,化学化工学院党委,生命科学学院党委,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教育学部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学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校团委

经研究决定:

刘久凌同志任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曼曼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谢文婕同志任生命科学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马文韬同志任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魏尔康同志任教育学部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夏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阿热孜古丽·乌布力同志任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娟娟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经济合同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明国同志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质量保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卫刚同志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培养科副科长,免去其化学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燕帅国同志任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水平测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杜亚璇同志不再担任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团干部的任免,按共青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1227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215日印发


师大党组【2021】13号文件:关于刘久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刘久凌、杜亚璇、王曼曼等12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