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全国民间法•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办

发布时间:2019-11-18浏览次数:1273

1116日至17日,由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河南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十五届全国民间法•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党委常委、副校长马治军,新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胡霞出席会议并讲话。西北政法大学资深教授严存生,贵州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上海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刘作翔,中南大学特聘教授谢晖,以及来自全国6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的百余名专家学者,我校法学院教师、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此次学术研讨会。开幕式由法学院院长王鹏祥主持。

开幕式上,马治军向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对各位专家学者长期以来给予我校及法学院的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历史沿革、取得的成绩以及法学院的发展情况。马治军指出,期待此次研讨会在研究主题、研究方法等方面形成更多共识,在“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方面取得新突破,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贡献新智识,同时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为我校学科建设献计献策、传经送宝、指路搭桥,提供更多真知灼见。

胡霞在致辞中介绍了新乡市委政法委、新乡市法学会的工作,表示本次会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认真践行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担当作为的具体行动。谢晖在发言中从视角、对象、立场、取向、方法和目的等六个方面提出未来民间法思维、研究和创新中的可能结合。

研讨会以“习惯的司法适用与法制现代化”为主题,围绕“民间法和法制现代化”“民间规范与社会治理”“民族习惯法”“私法视阈中的习惯与习惯法”“青年民间法论坛”五个主题单元展开。主题单元前,专设“严存生教授法社会学思想专题研讨”,谢晖从严存生的学术思想、法社会学思想的流变、法社会思想的流布以及研究严存生法社会思想之意义四个角度作总结。50余位与会代表分别发言,集中展示了民间法与习惯法研究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成果。

闭幕式上,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刘作翔从概念确定、事物性质、社会事实掌握程度、理论提升等方面对会议作学术总结。江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炳烁代表下届会议承办方致辞。谢晖致闭幕辞,总结此次学术会议凸显老少相携、新旧相接、题文相凑、研学相彰、证论相兼、权义相等六个新特征。

本次会议主题明确、议程清晰、成果丰硕,全面展示了我校法学学科的综合实力,对于推进民间法与习惯法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

(法学院 张志珍 周芝名/文 邢萌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