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南师范大学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6浏览次数:69

校内各单位:

为总结2004年人才工作会议以来的人才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学校人才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氛围,迎接2010年人才工作会议的召开,决定对在人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二、先进单位评选推荐条件

   1.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国家和学校人事工作的政策与方针。

2.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建成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3.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环境。

4.积极稳妥处理好人事热点工作,圆满完成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任务。

5.严格遵守人才工作相关纪律,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名额分配

全校拟评选表彰“河南师范大学人才工作先进单位”2个(文理各1个)。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形式

各单位根据评选推荐条件和本单位实际进行申报,学校统一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评委会,根据申报单位的工作报告陈述(6分钟以内),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学校将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五、报送材料要求

1.先进事迹书面材料一式两份(50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

2.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请于531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电话:3326201        联系人:姜良 赵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