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2011年12月中下旬对全校管理服务部门、教学单位及处级领导班子、处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核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撰写材料
按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管理服务部门要围绕工作计划及单位职能履行情况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对照评分标准,就考核内容的前三项指标进行自我评分,填入相应的表格;教学单位要围绕考核的七项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对照评分标准,对考核内容涉及的七个一级指标及分项指标进行自我评分,填入相应表格;处级干部要按有关要求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有党政两个“一把手”的处级领导班子,党务干部侧重述党务及个人工作,行政干部侧重述行政及个人工作)。所有材料都应按照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范本(见附件)进行撰写。
二、网上公示
管理服务部门、教学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自评打分表、处级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12月23日下午6点前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报送至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地点设在组织部),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稿通过OA系统发至组织部许天心工作便笺中,待整理后,将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统一上网公示。
三、具体安排
学校考核委员会成立考核组到各单位进行考核。对管理服务部门,部门负责人要代表个人和本部门按照考核内容向考核组和本部门职工进行述职(因故不能在本单位口头述职的,可与组织部沟通后委托他人代为述职),学校考核组在听取述职之后,组织对部门及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委员会组织相关专项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自评打分表认真审核,就考核内容的前三项进行打分,再结合民主测评和出勤率等情况,初步评定考核等次。对教学单位,学校考核委员会组织若干小组对各单位填写的考核表及成绩(含成果实物及证书等)进行核查核算,根据核对的结果和公示情况,确定各单位考核成绩,并结合民主测评等情况,形成考核结论,初步评定考核等次。对处级正职,结合民主测评和出勤率等情况,学校考核委员会在认真核实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组到各单位考核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1管理服务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格式要求.doc
附件1-2管理服务部门年度考核自评打分表(1).doc
附件1-3管理服务部门年度考核自评打分表(2).doc
附件2-1教学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格式要求.doc
附件2-2教学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打分表(1).doc
附件2-3教学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打分表(2).doc
附件3述职述廉报告格式要求.doc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