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为提升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提高新闻宣传工作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增强师生的参与性,依照《河南师范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评选2019年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条件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学习新闻理论,锻炼业务技能,捕捉、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2.作品质量高,有一定的采用率。本年度在地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发表有正面报道学校的新闻稿件(含音像类),或在学校网站、校报、广播站、电视台等发稿5篇以上。3.新媒体作品产生影响力。在学校或各单位官方微博发表文章的转发、评论或点赞数量超千次,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或在宣传部备案的各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文章阅读量超千次。二、参评对象全体教工和在校学生。三、评选办法1.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照外宣稿件、校内发表稿件、网络发表文章的数量和权重综合打分后进行评选。2.教师先进个人采用学校统计的数据直接评选,各单位不用申报推荐。3.参评的学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申报表》。四、评选要求1.各基
202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