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院及东、西区青年公寓各住户:
2012-2013年采暖期供暖工作即将开始,按照新乡市热力公司要求,我校住户需要先缴费再供暖,暖气费由学校代收。为了不影响今冬按时供暖,请各住户按以下方式缴纳暖气费:
一、凡是我校在册教职工的住户,将按登记户名从11月、12月两个月工资中扣除暖气费。
二、其他住户请于2012年11月16日前到门口建行将暖气费缴至学校账户,缴费时请务必注明住户名及住址,并将缴费凭证交到文渊楼108房间(后勤管理处综合科)登记。凡不按时缴纳暖气费者,热力公司和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所产生后果由住户承担。
学校账户户名:河南师范大学,开户行:建行北干道支行,账号:41001562710050200486。
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集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